年領月薪逾16個月 健保費會調高

 

【聯合報╱記者詹建富/台北報導】
2010.07.16 03:09 am
 

年終獎金過去並未列入健保費的核算項目,但健保局最近發現,有的雇主調低員工薪資,再把年終獎金調高,故意規避健保費;因此反向從國稅局資料調查,凡受雇者年收入超過十六個月薪資,健保費就會被主動調高。

最近,不少上班族收到健保局調保費通知單,向健保局詢問後才發現,健保局從國稅局的所得稅申報資料,比對個人全年薪資總額和月薪,認為有雇主故意壓低月薪規避保費,再從紅利、年終獎金補回來,因此必須補繳保費。

健保局承保組官員表示,雖然年終獎金屬於「非經常性薪資」,每年發放的金額不一。但若受雇者一年可領到的年終獎金超過四個月,顯然並不尋常,除非該企業能提出年終獎金發放辦法或相關規定為憑證,否則該局會認定雇主故意作帳規避健保費。

官員強調,健保局是從寬認定,年終加端午、中秋等三節獎金的額度,以四個月為限,超出的部分就要加計健保費。
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1/5728282.shtml


 

最近, 橘子娘跟鄰居猴子小姐的工作量突然大增....

就是保局此一"自動勾稽"的制度

 

合理的調整保費並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

但健保局最為人垢病的地方並非在調整保費一事

而是浮濫的用藥補助

似乎就是大財團醫院的提款機似的

 

在根本問題沒有解決的時候

一味的調高保費

難道就真的能解決多年累積下來的黑洞嗎?

 

從寬認定以四個月為限的規定到底是誰定的?

如果年終獎金超過4個, 叫"顯然不尋常"

那能否請健保局這個年年領4.6個月的單位 (顯然不尋常)

又或者是年薪"高"達22個月的中鋼

先將自己的投保級距公告呢?

如果執法者自己先行違例

那麼難道一般的平民百姓就該自認倒楣嗎!!!!!!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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